被继承人去世后,其抖音账号是否可以被继承?
发布时间:2025-04-09

民法典遗产范围界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这一条款以开放性表述为遗产范围划定了基本框架,既包含传统意义上的动产、不动产,也为虚拟财产的纳入预留了法律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未对“合法财产”作出穷尽式列举,而是通过“等”字为新型财产形态的认定留有余地。在此背景下,抖音账号是否属于可继承遗产,需首先判断其是否具备财产属性及合法性。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民法典未直接定义数字遗产,但司法实践中已逐步认可网络账号、虚拟货币等数字资产的财产价值,这为后续法律适用提供了重要参考。

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将遗产范围界定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未明确列举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学术界对此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账号、虚拟货币等应纳入“合法财产”范畴,适用物权法规则;另一种观点则主张其属于债权性质,受限于用户与平台间的协议约束。司法实践中,法院多从财产权益可支配性、可流转性角度判断,例如游戏装备因具备交易价值而被认可为财产。然而,抖音账号等社交平台资产因涉及人格权益(如隐私、数据)和平台规则,其法律属性呈现复合性特征,既包含财产利益,又受服务协议中“账号使用权不得继承”条款限制。这种双重属性导致数字遗产认定标准模糊,成为继承争议的核心难点。

平台协议继承约束条款

在数字遗产继承场景中,平台协议的法律效力成为关键制约因素。当前主流社交平台(如抖音)的用户协议普遍规定,账号所有权归属于平台,用户仅享有使用权,且明确禁止账号转让、继承或交易。例如,部分协议条款载明“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账号权益转移给第三方,包括继承情形”。此类约定直接限制了继承人通过法定程序取得账号控制权的可能性。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虽将遗产范围扩展至“法律规定的财产”,但平台协议作为用户与企业的民事合同,其效力可能优先于法定继承权。司法实践中,法院常需权衡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与平台自治权,若协议条款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然而,部分学者指出,平台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若过度限制用户权益,可能因显失公平而面临效力质疑。这种法律与合同的双重约束,使得数字遗产继承始终处于复杂博弈状态。

司法实践争议案例解析

近年来,数字遗产继承引发的司法争议逐渐增多,典型案例凸显法律适用难题。例如,某地法院审理的“微信账号继承案”中,家属主张账号内虚拟货币及社交关系具有财产价值,但平台以平台协议中“账号使用权仅限注册人”为由拒绝配合。法院最终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未明确虚拟财产属性为由,驳回继承请求。而另一案件中,某游戏账号因充值金额达数万元被认定为虚拟财产,法院支持其作为遗产分割,但要求平台协助转移时需删除涉及隐私的聊天记录。此类案件反映出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认定标准不一,既有侧重用户投入经济价值的倾向,也有严格受限于平台协议约束的保守立场。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判决尝试将账号区分为“财产性权益”与“人格性权益”,例如社交账号的粉丝价值可能被纳入遗产范围,但账号内容涉及逝者隐私时,则倾向于限制继承权限。

数字遗产继承法律适用

数字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关于遗产范围的界定是核心依据。该条款将遗产定义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未明确列举虚拟财产的具体类型。司法实践中,需结合《民法典》第127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原则,判断账号是否具备财产属性及可继承性。例如,抖音账号若具有经济价值(如粉丝流量、商业合作收益),可能被认定为虚拟财产法律属性下的合法遗产。然而,平台协议约束往往通过用户服务条款限制账号转让或继承,此类条款的效力需根据《民法典》格式合同规则审查其合理性。当前司法实践争议多集中于平台自治权与继承权的冲突,例如部分法院认可账号经济价值可继承,但要求继承者不得突破平台规则。因此,法律适用需在保护继承权与尊重数字服务协议之间寻求平衡,同时推动立法对虚拟财产分类、评估及继承程序的细化规定。

争议解决路径探讨

针对数字遗产继承的现实困境,学界与实务界已提出多维度解决方案。首先,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的“遗产范围”进行扩张性解释,明确将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纳入可继承范畴。其次,推动互联网平台修订平台协议约束条款,建立用户生前指定继承人或默认继承规则的操作接口,平衡平台数据安全与用户权益保护。在司法层面,可参考既有司法实践争议案例形成类型化裁判指引,例如区分账号的财产属性与人身属性,对含隐私内容或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账号采取限制性继承。此外,探索建立数字遗产公证托管制度,允许用户通过遗嘱公证提前确权,或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化解继承人与平台间的纠纷。这些路径的实施需立法、司法与行业规范形成协同效应,方能构建适配数字时代的继承规则体系。

继承权保护与限制

数字遗产继承的法律框架下,继承权保护需与平台规则、公共利益形成动态平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需具备“合法财产”属性,而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模糊性导致账号继承面临实质障碍。多数社交平台通过平台协议约束明确账号使用权不可转让,例如抖音用户协议规定账号仅限本人使用,此类条款实质上构成对继承权的限制。司法实践中,法院需权衡用户权益与平台管理权,部分判例支持亲属获取账号内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但拒绝转移账号控制权。这种差异凸显了数字时代继承权保护范围与平台协议约束效力间的张力,亟待通过立法细化或司法解释明确操作标准。

结论

综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对遗产范围的界定,抖音账号作为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仍需在多重维度中寻求平衡。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结合账号的财产属性平台协议约束进行个案裁量,但缺乏统一裁判标准导致争议频发。从权利保护角度,用户对账号的支配权与平台对数据安全的管控权存在天然张力,需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数字遗产的权属边界。未来解决路径或可探索建立虚拟财产登记制度,同时完善平台协议中关于继承的条款设计,在保障继承人权益与维护网络生态稳定之间构建动态平衡机制。

上一篇:如何证明某个抖音账号属于某个人或组织?
徐律师 高级律师
擅长争议解决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深度法律服务,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累计服务超500家,诉讼标的额逾50亿元。
法律百科
主播违约 MCN合同 直播带货 网络侵权 平台责任 传媒版权 博主肖像权 账号归属 网络传播权 主播肖像权 直播打赏 平台监管
法律难题 专业解忧
回复及时,响应迅速
咨询即时响应,高效解决法律难题
专业服务,精准解决
资深律师团队,提供定制化法律方案
一对一服务,隐私保障
专属律师对接,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立即咨询
在线客服
电话咨询
咨询热线: